許多小吃業者,為了給客人方便,常常讓客人吃飽再結帳,而非店點完餐就買單;到底點餐沒吃又不付錢,算不算霸王餐。有律師就表示,由於沒有吃下去的行為,因此不構成詐欺要件,小吃攤業者說,過去也時常遇到點餐沒付錢的客人,在考慮要不要改成吃飽就先結帳。

TVBS報導指出,穿著白色polo衫手拿包包,他就是吃霸王餐的張姓男子,47歲住在新店區,但小吃攤販對他沒有印象,這回還是第一次遇到,點餐不付錢也不吃的人,還在店家門口來進出大聲叫囂,但他的脫序行徑還不只這樣。

圖/tvbs新聞

記者吳筱凡:「張姓男子第一次點了一碗湯,加兩個小菜,之後第二次他再加點一碗湯,只是沒想到他付了部分的錢,卻只吃了一口,之後又跑到隔壁的店家偷喝飲料,讓業者不堪其擾趕快報案。」

受害業者:「刻意點餐然後又不吃,又不付錢,那我是覺得非常可惡啊,提告對我們業者來講,其實做生意就是以和為貴嘛。」

痛批這樣的行為很浪費,因為沒吃的餐點,全部都要倒掉,算一算這整條街大約一百公尺,就有7家店小吃業者表示,曾經遇過類似情況,有的點餐沒給錢,有的點了就跑走,不確定是不是同一人所為。

其他小吃業者:「以前有一個到也是跑到那個海鮮店,他也不承認說有點餐啊,他也沒吃有點了,然後看一看又走了,是有人點了吃一吃,然後說去領錢,就不回來了啦。」

遇到霸王餐客人,一般店家都會提告詐欺,只是這回由於男子沒有「吃的行為」,因此不構成詐欺罪,店家也只能民事求償。

電訪律師:「店家也經把商品交付給他(客人)了,所以如果要解除一個雙方之間的,買賣或服務契約,必須要有法律上的正當理由。」

小吃店損失幾十元的收入,但也不想為了這點小錢上法院,是點餐又不吃,食材被白白浪費,法律上也無法可辦,業者大嘆實在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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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務正業的法律人,夢想是成為賽車手或是漁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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