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爆紅日劇「大豆田永久子與三名前夫」,講述擁有戀愛體質的永久子是一位有魅力的女性,因此感情路上不孤單,總是不乏異性陪伴。但她發現對對方的感情消失時,會毅然決然轉身,不會為了誰停留在不適合的婚姻中。也因此,她結了三次婚,也離了三次婚。

永久子有一個女兒,是她與第一任前夫所生。在第一集中,永久子參加一場婚宴,永久子的父親對著親友講錯了前夫們的姓氏。永久子的女兒在旁邊默默糾正外公,永久子對女兒翻了個白眼說:「你不用在這時候揭我瘡疤。」女兒笑笑的回應:「別擔心,你把我照顧得很好」。在劇中,前夫們若跑去永久子家,女兒會歡迎他們進屋,永久子也與前夫們自然的相處著。

《大豆田永久子與三個前夫》 劇照

我在看這部劇時,注意到女兒及永久子,在面對前夫們時,落落大方的態度,絲毫不見有任何敵對、仇視的情況,甚至把前夫們當家人看待。這在我處理過的離婚案件中,是蠻難得的狀況。

即便是男女朋友,都可能因為尷尬、感情放不下等狀況,不願再與前任見面。而婚姻中涉及更多層面的問題,除了愛情外,還有親情、財產等錯綜複雜的關係。一旦夫妻間感情出現裂痕,出現離婚念頭時,若未經友善溝通,很容易演變成到法庭上針鋒相對。

在能夠好好談的時候,盡量好好談

來找我離婚諮詢的人中,每個人都有著自己背後的故事,無論是甚麼故事,我向來會跟準備離婚的諮詢者說 :「在能夠好好談的時候,盡量好好談。」

如果夫妻間沒有未成年子女,至少單純處理夫妻間的問題就好。但有養育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可能需要處理的法律問題,包括 :

一、是否離婚
二、剩餘財產分配
三、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四、扶養費及探視

老實說,每一個問題都不容易處理。是否離婚,涉及要不要放下曾經投入的感情,認賠殺出;剩餘財產分配,顧名思義就是要不要與對方清算財產、分配婚後財產的問題;至於小孩監護權,必須考量要跟著爸爸還媽媽 ? 要以大人意見為主,還是要尊重小孩意願 ? 最後,沒有取得監護權的他方,是否給付扶養費 ? 數額多少 ? 以及該如何探視小孩 ?

光看到這些問題,心都累了。

不過,寧願在能談的時候好好談,總比走到訴訟中,為了取得法官心證,而與對方針鋒相對,每次出招都刀刀見骨,最後弄得雙方遍體鱗傷還好。

不要在氣頭上做決定

除了夫妻間是否離婚之議題外,該如何安排未成年子女,是離婚過程中很重要的一環。因為這涉及未成年子身心靈能否健康發展,因此無論是夫妻、律師、調解委員、或者法官,都必須以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為出發點,做出妥善的安排。

我建議雙方在處理離婚的過程中,應該屏除對對方的成見,以合作父母、善意父母為出發點,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思考。帶著情緒處理,很容易讓未成年子女成為報復對方的工具,例如明知小孩跟對方比較親近、也知道小孩想跟著對方,硬把小孩做為籌碼,而不願意讓出監護權;又或者以不給付扶養費,作為對抗對方的手段。用敵意的方式協商,未成年人子女的利益將淪為犧牲品。

好聚,更要好散

在協議離婚或判決離婚的過程中,未成年子女同樣也會因為爸媽離婚,在心理上或多或少會遭到傷害。離婚夫妻再怎麼厭惡對方,為了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健康,除了盡量保持著「好聚好散」的想法外,更要加強對未成年子女的陪伴與溝通,讓未成年子女了解「爸媽只是不適合在一起,但沒有不愛他」。別讓未成年子女因為離婚,而陷入被拋棄的恐懼之中。

離婚,不解除與未成年子女在血緣及法律上的愛和關係

離婚,雖然消解了雙方在法律上的夫妻關係,但消解不了雙方在血緣上,仍是未成年子女父母的事實;亦消解不了雙方在法律上對於未成年子女應繼續履行的權利義務。

獲得監護權的一方,不在未成年子女面前說對方的壞話,不阻撓他方的會面;未獲得監護權的一方,不逃避自己應給付的扶養費義務,也應定期探視,維持與未成年子女的親情。

離婚夫妻,盡量以合作父母的心態,合力完成對未成年子女在成長過程中,應享受到的照顧及養育。

離婚或許是人生中的一個挫折,不值得驕傲,但也不用羞愧。

在選擇離婚前,請好好的、冷靜的思考,不在氣頭上做決定,才能做出一個不後悔的選擇。

如果最後決定離婚,那就勇敢面對離婚這個事實。就如同永久子在劇中提到「離婚不算是勳章、也不算是傷口,你最好不要這樣想會比較幸福」。用健康的心態面對離婚,才能用健康的心態教育未成年子女,這才是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



本文收錄於《父母離婚,小孩要跟誰 ?》高衝突家庭協助計畫推廣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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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楓丹 律師
律果法律事務所高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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