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上一篇介紹了被害人提出刑事告訴的流程及內容,今天高維志律師要來和大家分享,如果不幸被告,或遭警方以犯罪嫌疑人身分通知作筆錄時,該如何應對!?
當我們打算對某一個人的犯罪行為提告時,應該怎麼做?由高維志律師為你解答,從去哪裡提告,到如何撰寫告狀書,一一詳細為大家說明。
「抄襲事件」在餐飲圈屢見不鮮。9月16日,一名鄭州網友發文質疑海底撈的五道菜品及其擺盤方式「抄襲」了巴奴毛肚火鍋。其後,「海底撈被質疑外觀抄襲巴奴」的微博話題迅速引發廣泛熱議,更一度登上微博熱搜,話題閲讀量接近3億。
台中一對夫妻,妻子於2018年得知丈夫外遇,在2020年分別以刑事通姦罪(2020年5月29除罪化)與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提出訴訟,法院判決刑事通姦罪屬實,判處丈夫刑期,可易科罰金,但民事損害賠償案,卻因侵權行為請求權的時效性規定,被法院裁定駁回。
「今日頭條」為中國大陸網路巨頭字節跳動旗下搜尋引擎,近日廣州知識產權法院開庭審理「今日頭條」以商標侵權,狀告河南「今日油條」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及鄭州「今日油條」早餐店。
據財政部資料統計,2019年1月到2020年9月底止,國稅局共查到近百件代購漏稅案例,補徵及罰款達3千萬元。現在網路購物盛行,再加上疫情期間,國人無法出國親自購物,許多海外國人腦筋動得快,開始做起代購的生意,但卻沒有注意到網路販賣物品的稅法規則,當銷售金額到達一定程度卻沒有依法報稅,一旦被舉發或查核將面臨巨額罰款。
萬一真的購買後發生問題,怎麼處理?大部分人可能自認倒楣,但如果想據理力爭就要尋求協助,「能夠現場處理就現場處理,如果不能,可以找消保團體或消保官。」不過,李鳳翱提醒大家,一定要講理知法,別成了奧客。
重大犯罪被害人在法律上雖然對於犯人有求償的權利,但現實上常常因犯人本身也很窮困、因故無法領到保險金或勞保給付等,對於這種不公平的情況,現在法律有設立犯罪被害人保護基金,針對「因犯罪行為死亡」、「因犯罪行為重傷」、「性侵害犯罪」,給付犯罪補償金。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臺中分局向民眾宣導,因疫情影響,大眾消費模式轉變為網路購物,在網路購物時如果因為消費金額未達免收運費門檻而需加附運費,應該檢視隨貨附上的統一發票總金額是否包含在運費內;若是發現賣家沒有正確開立發票,一旦被檢舉、稽查核實,賣家將須補稅受罰。
夫妻購買保險時常互為要保人及受益人,但很多人不知道,若夫妻離婚,沒有更改保險受益人,一旦理賠生效,前配偶就可能仍是保單的受益人,能夠依《保險法》規定擁有賠償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