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路瘋傳某韓團台灣知名女藝人「下海拍A片」的影片,不少民眾看過影片,驚訝表示”好像真的是本人”,事實上影片是被南韓AV影視業者利用新科技「Deepfake」技術,將她面容「完美地複製」在色情片女演員面部上,因五官、表情等特效太逼真,讓人看不出是「變臉」影片,也使該片成為近來最夯的網路瘋傳「AV鉅片」。
翁偉倫律師表示,Deepfake技術把A的臉變成B的臉,且擬真效果優異,網友不察,極易被誤導。
從法律面向看,翁偉倫解釋,AV業者擷取女藝人所拍影片,再片段擷取她的頭部影像,轉P在AV女優身上合成出新影片,形同「歪曲、割裂、竄改」侵犯女藝人的著作人格權,致其名譽受損,依我國著作權法第93條規定,最重可處2年徒刑、併科50萬元罰金。
此外,AV業者讓外界誤以為女藝人拍A片,貶損她的名譽與社會地位,也觸犯妨害名譽罪,最重同樣可判2年徒刑;翁解釋,AV業者把影片放在網站上,屬於意圖散布於眾,AV女主角又P上女藝人的面容,為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觸犯刑法第310條的誹謗罪。
就算AV公司在片頭寫出「影片是利用人工智能技術創造生成,應只被用於娛樂和教育目的」等免責警語,但這只是AV公司一廂情願之舉,不會影響成罪要件。
翁偉倫提醒,目前實務見解漸傾向認定「AV有著作權」,也就是說,如果AV公司改作的原始影片非自己拍攝,而是盜用他人的AV,還可能再觸犯著作財產權,此罪最重可判3年徒刑。
雖然本案犯罪地在韓國,且所犯之罪不是重罪,台灣不具管轄權,但韓國與我國一樣,同樣有著作權的刑責與妨害名譽罪,受害的我國籍女藝人只要有意願,仍可跨海提告,保障個人權益。
律師表示,民眾肖像若遭盜用,改作成不堪入目的影片或圖片,可先提起民事假處分,禁止各大社群網站引用,再提起民事求償與刑事告訴。
法界指出,Deepfake「變臉」技術出現後,每個人都可能成為被害人,故一旦受害,比如自己「被成為」色情片的男女主角,當務之急就是要禁止散佈,降低損害,應馬上向法院提出民事假處分,接著,受害人也可提起妨害名譽等刑事告訴,並提起侵害著作財產權與人格權的民事賠償,以及名譽受損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為了打擊Deepfake假影片!臉書月初才宣布出資逾3億舉辦檢測工具挑戰賽。警方人士認為,隨著Deepfake的開發普及化,未來法律訴訟事件可能會愈來愈多,屆時能否及時查知真偽,還原出真相,或開發出足以快速反制的鑑驗技術,值得正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