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16日公布5家銀行兼營保險代理人或經紀人業務時,都有讓保戶借款投保投資型保單或一般保單,且無註明資金來源,甚至有銀行以保費即將調漲或是即將停售作為宣傳,吸引民眾購買,金管會針對5家銀行共裁罰170萬,並要求瑕疵行為需在一個月內改正。

工商時報指出這五家銀行分別是花旗(台灣)銀行被罰60萬元,安泰銀行被罰40萬元,中國信託銀行被罰30萬元,華南銀行及彰化銀行則各被罰20萬元。

保險局表示,這是檢查局在辦理銀行銷售保單的專案金檢中,查出的缺失,其實一共有六家銀行被發現未清楚註明保戶是借錢投保,另一家銀行是1月就已被罰的台新銀行,這些未在業務員報告中註明保戶是借錢投保的缺失,一律都是罰20萬元,有些銀行罰鍰較多,是還有其他疏失。

16日公布的罰鍰名單中還有富邦產險,因辦理銀行房貸借款人投保住宅火災保險作業,在核保時未檢視要、被保險人的簽章即同意承保,及增加投保項目的情事,被罰60萬元。

另外國泰人壽亦因網路管理作業、業務員行動投保App設計失妥等,被處四個糾正,糾正一般都是影響安定基金保費的計分。

保險局表示,這波並沒有查到任何具體事證可證明銀行理專或行員有「勸誘」客戶借款投保,因此只有依未在業務員報告中註明資金來源,罰20萬元。

保險局也已要求所有銀行及保險公司須嚴格管理理專、行員、業務員等不得鼓勵保戶以借款方式投保投資型保單或儲蓄險,擴大財務槓桿,若保戶是借錢投保,保險公司核保時都必須再電話確認,告知保戶最大可能損失、可能要支付利息,若短期解約可能在保單、貸款上兩頭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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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務正業的法律人,夢想是成為賽車手或是漁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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