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飲料店「一芳台灣水果茶」5日針對香港反送中罷工事件於其官方微博發表聲明支持一國兩制、譴責香港罷工行為、不容忍任何意圖分裂國家的行徑等語,消息傳回台灣立刻引起軒然大波,激怒台灣網友洗版一芳台灣水果茶臉書粉絲專業,且揚言發起拒喝抵制。台灣加盟主針對此事件也連忙發出不認同聲明,對此台灣一芳水果茶母公司未做任何回應,直至8/6發出聲明正式回應,全文如下:
近日因一芳香港某加盟店偶發事件,引發各界關切之事,總部有以下三點聲明:
「用台灣在地的水果做最好的水果茶」是一芳的創立初衷,品牌 一直兢兢業業,專注於台灣水果茶在全球市場的推廣,為廣大消 費者提供最佳產品和極致體驗。
總部未來將繼續加強溝通全球各地的合作夥伴,遵守當地法律法規,恪守品牌不涉政治的原則,專注水果茶飲的推廣。
本次偶發事件引發關注,驚擾社會各界,一芳台灣水果茶總部深感抱歉。
一芳水果茶總部 敬上 2019.8.6
而一芳台灣水果茶-香港也於同日回應表示一芳台灣水果茶香港代理商僅有經營Facebook專頁以及instagram,並無經營微博帳號,有關一芳台灣水果茶微博的一切言論與香港代理商無關。
筆者觀點:
在主權獨立的中華民國,發表支持共產黨、支持一國兩制等言論不會有刑法內亂罪或外患罪的問題嗎?
目前刑法並沒有將中國大陸列為外國地區,也因此並沒有外患罪的適用,只有討論刑法100條內亂罪的空間,但依據刑法第100條: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
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就可以看出內亂罪的構成要件需要以強暴脅迫的手段實行,而一芳台灣水果茶僅有發表言論,所以縱使網友再怎麼生氣,也只能尊重,這也是因為台灣是一個民主法治國家,而非集權專制才能享受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