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車廂上斗大的標題「婚前徵信」,不禁讓人有個疑問,是要徵信什麼東西呢?從徵信廣告內容看來,還真是五花八門,像是:有沒有吹牛家裡很有錢、有無前科紀錄、有無隱匿生活惡習、有無劈腿狀況、有無遺傳疾病、信用是否良好、學歷是否造假……;總之,當事人想知道的,只要付錢,都可能得到答案。不過,這麼做沒有問題嗎?

新北一名女子長期在職場上受到上司性騷擾,因而失眠、不安焦慮,求診精神科門診常達8、9年之久。她向法院控告,曾跟公司通報性騷擾事件,但無獲得適當改善,去年又被通知裁員,因不服而提出勞資訴訟。雖公司否認,但新北地院經調查認定為非法解雇,解雇無效,且判公司需賠償女員工因職場性騷擾造成的職業傷害10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