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大法官釋憲第535號:「臨檢之規定,並無授權警察人員得不顧時間、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取締或隨機檢查、盤查之立法本意。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警察人員執行場所之臨檢勤務,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為之……臨檢應於現場實施,非經受臨檢人同意或無從確定其身分或現場為之對該受臨檢人將有不利影響或妨礙交通、安寧者,不得要求其同行至警察局、所進行盤查。」

這是一本為色情平反的書,從歷史與文化的面向提出了發人深省的質疑。當西方社會對色情的負面觀感隨帝國主義的擴張,深植全世界,同時透過制度化,以支配秩序之名行壓制之實,白田秀彰呼籲,真正危險的不是性,而是對他人自由的侵害。面對道德與法律上的性規範時,我們都應該思考背後的理由,絕不能視之為理所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