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都有義務作證,但有四種情況可以拒絕作證
絕大多數判決都是不准賠償律師費!
刑事責任能不能爭取易科罰金,有兩個重要因素 : 1. 罪名及判決結果 2. 決定權在檢察官
最簡單的原則是判斷雇主當初和員工約定的年終是屬於「工資」(經常性給與)還是「獎金」(恩惠性給與)
長輩如為稅務規劃或因其他因素,想提早規劃財產傳承透過遺囑、信託、附負擔贈與契約……等方式,預防未來自己失智,財產旁落他人(只有買保險不夠啊)
已經向律師諮詢了,為什麼還要委任律師?案件進入到訴訟程序以後,已經不單單只是像民法或刑法這類的問題了,更多的是法庭的程序要怎麼進行。
在將東西送給他人之前,反悔很容易;但如果對方拿到手了,要撤銷贈與、把東西拿回來,必須要在極端特殊的情況才有機會!
「假設長輩已經重病在醫院,且時日無多,為了預備身後的喪葬費、生前最後的醫療費用以及降低遺產金額,可以怎麼處理呢?」
有沒有在FB看過這種廣告貼文?標榜「可兼職」、「家庭主婦可」、「可選擇日領、週領、月領」、「工作輕鬆」、「可以在家做」等誘人字眼,然後工作內容有的不說(附上手拿一疊現金的照片),或是表示工作內容是「貼文小幫手」,只要複製貼文到各個FB社團、Line群組貼文就可以領錢,有的另外說「真的領得到錢」、「不是詐騙」,真有這種好康工作嗎?
朋友借錢說會還,事後卻怎麼樣都不還、誤信別人的投資建議,最後慘賠大筆金額,這些情況可以算詐欺罪嗎?讓律師分析告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