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當蘇打綠誰要變魚丁糸
知名樂團蘇打綠(Sodagreen)在民國106年休團3年後,原本預計在今年(109年)復出,卻因為主唱吳青峰與音樂製作人林暐哲拆夥,爆發一連串智慧財產權糾紛,其中著作權爭議進入法院訴訟後,民事部分雖於今年4月經智慧財產法院一審判決吳青峰勝訴,但因林暐哲上訴而仍在二審審理中;商標權爭議則仍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處理中,此役關係到蘇打綠可否再以「蘇打綠」的名字復出,因此備受媒體及粉絲們的關注。
為何蘇打綠不能當「蘇打綠」?
「蘇打綠」(Sodagreen)是由吳青峰等人於民國90年成立的樂團,於92年與音樂製作人林暐哲簽約,成為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旗下的藝人,並以獨立音樂的方式經營樂團。蘇打綠在民國105年獲得金曲獎後,旋即宣布自106年起休團3年。
而「蘇打綠」的團名自民國96年起,即由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先後就數十種商品及服務類別向智慧財產局註冊商標,至今仍在專用期限內,如果蘇打綠目前要使用「蘇打綠」商標從事表演活動,必須經過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授權或移轉商標權,才能合法從事表演活動。
然而雙方目前勢如水火,蘇打綠在近期內似乎仍難以「蘇打綠」的名義從事表演活動。
蘇打綠的反擊──商標廢止&「魚丁糸」
雖然「蘇打綠」這個商標目前還在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手中,但蘇打綠也不是一直處在挨打的狀態。
依照商標法的規定,商標權人無正當事由迄未使用或繼續停止使用註冊商標滿三年時,智慧財產局即可依職權或申請廢止該商標的註冊,而蘇打綠於106年休團3年,剛好符合商標法的規定,若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在蘇打綠休團期間未使用「蘇打綠」商標,蘇打綠即可依商標法的規定申請廢止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的「蘇打綠」商標,因此蘇打綠在109年5月時,向智慧財產局申請廢止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的「蘇打綠」商標,同時申請自己的「蘇打綠」商標,避免「蘇打綠」商標被他人搶先註冊。
另外,為防日後無法取回「蘇打綠」商標,及避免被他人搶註,蘇打綠於109年6月時,向智慧財產局申請「魚丁糸」商標之註冊,作為備案。
結語
近年來,藝人與公司的解約糾紛不斷,其中不乏涉及智慧財產權的爭議,例如之前的「焦糖哥哥」及本案的「蘇打綠」商標,可見智慧財產權的重要,而我國商標法又是採註冊主義,因此及時註冊商標,才能維護自身的權利,以免花費了大量成本為自己的品牌行銷後,才發現自己的品牌早已被他人註冊,賠了夫人(商標)又折兵(行銷成本)。
資料來源:
- 唱自己寫的歌挨告遭起訴!揭青峰合體蘇打綠幕後爭議:270首歌、41商標侵權纏訟中
- 智慧財產法院108年度民著訴第134號判決。
- 商標法第63條第1項第2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