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醫師公會,18日在成大醫學院舉辦「醫法論壇」,邀醫界和法界專家,針對「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草案)」與「多元雙向醫療爭議處理機制」討論,剖析讓與會醫師們更加了解與自身有密切關係的最新的醫療法律,面對逐漸增加的醫療糾紛,法律可以給予醫師到什麼範圍及程度的保障。
根據衛生福利部醫事司統計國內醫療糾紛有 8成以上透過刑事訴訟解決,但由於檢察官和法官缺少醫療專業,常要透過專業機構鑑定,造成案件時間拉長,無形中累垮醫、病和司法三方。為回應人民的訴求政府,積極研擬司法改革方向,2016年11月21日成立「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經過9個月的討論,初步的會議結果「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成果報告」,決議中有多處與醫療糾紛訴訟改革有關
法務部綜合規劃司副司長曾昭愷說,「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草案躺在立法院 1年多,目前還有待加強的,例如出現重大醫療事件,醫院為預防再次發生而做的內部檢討報告,目的在讓醫療更加進步,而非追究責任,這樣的報告應該立法不得作為將來行政處分依據或審判證據,否則醫院的檢討就不會誠實徹底;包括官方衛福部醫事司及民間醫療改革基金會等代表也都深表贊同。
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協展以實務分享,南檢目前推動「多元雙向醫療爭議處理機制」,希望訴訟外達成調解,決解紛爭。檢察官經當事人雙方同意先把醫療爭議送台南市衛生局調解,若無法成立,最後才會又回到檢察官手上,但目前無成功案例,主因是調解時間慢,醫糾調解需要專業背景,不同一般調解,且官方未作宣傳,讓民間誤以為是打算吃案,而不願參加。
律師執照外科醫師鍾侑谷分享自己調解醫療糾紛遇到的一個真實案例,他曾在法院幫忙調解一件醫糾,是一名中年病人疝氣開刀,因醫師手術疏失而引起醫療糾紛,可能是醫師竟私下塞一個壓驚紅包給病人,結果病人事後直接去告業務過失傷害,案件才被移來調解,最後醫病雙方達成和解,賠償金額是37萬 5000元,再加先前的紅包,剛好賠了 40萬元。
鍾侑谷說,開疝氣的醫師處理醫糾方式失當,在醫療疏失的鑑定報告還沒出來,就先塞紅包給病人,這是處理醫糾大忌,但從調解經驗發現,偏偏很多醫師都很愛這樣做,是錯誤的處理方式,就算有些病人存心要錢,總要有個依據和說出個道理才是。
重大醫療事件在臨床上不會相同,醫師須在極短的時間內處置時,時常面臨許多矛盾和困難,很難有完美的醫療措施,通常都要取捨,而結果不見得都能盡如人意,萬一發生不幸,家屬往往會責怪醫師和自己,最終訴諸法律,針鋒相對,但只會引發更多的傷痛,高雄市立聯合醫院的蔡秀男醫師從日本帶入「全方位醫糾危機管理與關懷」模式,輔導各醫院設置「醫療糾紛關懷小組」,在發生醫療糾紛後,能迅速啟動關懷小組,在院內邀集醫生分析病因,關懷與支持當事醫療人員,並邀請病人與家屬參與全方位關懷調解會議,透過雙向的傾聽,調解紛爭,讓雙方當事人安心,維持和諧的醫病關係。
從過往中不難發現,醫療訴訟的結果少有贏家,甚至雙方都是輸家。但如果醫療事故的醫病雙方,能夠一起坐下來,真誠坦白的對話及探討事故發生緣由,講出彼此的感受,互相理解、關心與安慰,共思改善之道,才能真正撫慰雙方,化悲為安,同時每一次的檢討與經驗累積,才能使醫療科技更加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