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一名王姓女子,因看不順眼哥哥的劉姓女友,因此在臉書及Line貼文串上貼文辱罵劉女「深海大黑鮑」、「比鬼片的女鬼還醜」、「假掰女,這輩子不可能叫妳大嫂啦…髒東西」及三字經等侮辱字語;劉女因此向王女提告,基隆地院依違反公然侮辱罪判罰8000元,得易服勞役8天。

三立新聞網報導指出,王女於去年5月間得知哥哥與劉姓女友論及婚嫁後,透過臉書向劉女表達不滿情緒,卻遭劉女回傳訊息駁斥,王女憤而在臉書及LINE留言板上發文,不僅飆罵三字經,還怒嗆「假掰女,這輩子不可能叫妳大嫂啦…髒東西」等,劉女氣得向王女提出告訴,卻沒想到王女收到傳票後並未收斂,反而變本加厲多次留言辱罵劉女「比鬼片的女鬼還醜」等字語,劉女則將所有留言及對記錄截取下來存證。

王女到案後坦承有發文,但辯稱自己因患有憂鬱症,只是在發洩情緒,並非是針對劉女;劉女則將截取的內容提交佐證,檢方因此將王女依法起訴;案經基隆地院審酌,就王女就醫資料顯示確實罹患有憂鬱症,但其辨識能力僅較正常人低一點,所以並不適用於減刑,而雙方原本已調解完成,但王女事後又再度在臉書上持續發文攻擊劉女,難認已誠心悔過,氣得劉女不願和解撤銷告訴,考量王女坦承犯行,加上其行為時的辨識行為能力還是比一般正常人低,因此將王女判罰8千元,得易服勞役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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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務正業的法律人,夢想是成為賽車手或是漁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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