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沈後山, 台灣社區實踐協會 社工員 。
「單親媽勒斃2幼子被判死」的新聞事件,今天(11/27)疑似有個案的友人站出來說了另一個故事。說實在話,我相信這個故事,我服務的多個單親媽媽,大概都87分像極了這些樣子,只差沒有勒斃自己的孩子。
「什麼有工作都不去做啊!」
「對工作好高騖遠要求很多啊!」
「對工作一下子就喊累,薪水太低,沒發展,做一做就不做!」
「有親人照顧孩子,然後就把小孩丟著不管他們啊!」
「談戀愛阿!把小孩丟著不顧!」「經常只給孩子吃泡麵!」
「家人給他房子住,還不懂珍惜,只會跟家人吵架!」
即便如此,我也不會用「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作為結論。
簡單拿「經常只給小孩吃泡麵」為例,就有太多可能我們沒看見的因素。很有可能他的家中沒有廚房,媽媽想煮營養的東西吃也無法;也有媽媽可能說,我都盡可能省吃儉用了,把營養午餐都拿回來吃,但孩子就是不想一直吃重複的東西,我只能給他吃泡麵;也有媽媽說,我平時都會注意他的營養,我有買便當給他吃,都吃最貴的,但月底沒有錢只能吃泡麵。
再拿「有工作都不去做!」「對工作好高騖遠!」「有工作還嫌!」為例,我也是聽過千百種不同的理由,他就是無法穩定就業。聽見有一些理由真的是無奈,但有一些理由又有道理。
有媽媽說,他以前做美甲,但孩子在學校不穩定時常生病氣喘,他擔心常常跟公司請假,即便有工作,但他也會覺得麻煩到別人,要有工作就要長久這才是對公司負責。或者是,這份工作不是他擅長的,在職場中又沒有人可以鼓勵他給他教導,回到家他也沒有人可以支持,為什麼要做這份工作?如果在職場只會為難到別人,那就離職啊!或者是說,我就自己出來做,如果運氣好的話,我就可以賺錢自立養活家人…
看似讓人討厭背後的藉口中,總有自己一套很暖心「負責」、「替別人著想」、「進取」的道理,但也有可能是自己逃避的理由。
但我想說的,一件事情的背後太複雜了,人總是立體,而且是不同層次交疊在一起。看到不同的面向,我們才能夠有機會想想,當這些媽媽有這樣的行為時,國家在那裡?社會在那裡?社區在那裡?服務方案在那裡?
看完我也了解這位友人辛苦了,這個家庭已經有很多親人、朋友在支持了,可能也有不少的友善職場提供工作機會。就在大家都有限且盡力的情況下,這個媽媽還如此「不成材」跟「不懂事」,我知道你們也有很多的怨氣,而且你們也可能沒有太多的支持跟回饋。
但國家最可惡的是,就是他們沒給我們太多資源及支持的時候,出來撿尾刀說:「他該死」。這股怨,好像一切都可以結束和平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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