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圈傳媒
  • News
  • 焦點
    • 律師法修法爭議
    • 區塊鏈
    • 年金改革
    • 智財權
    • 社會話題
  • 觀點
    • 客座轉載
    • 駐站律師
  • 活動
  • 沙龍
  • 合作媒體
    • 一起讀判決
  • Facebook

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警察未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者,人民得拒絕之。.-1

By 執行編輯-黃莉雅 2020-10-27
Share
Share on Facebook Share on Twitter Pinterest Email

0
Author 執行編輯-黃莉雅

Write A Comment Cancel Reply

  • 近期文章
    • 誰可以做離婚協議書的證人 ?
    • 離婚後若我沒拿到監護權,那我對小孩有什麼權利呢?
    • 離婚或許是挫折,但要勇於做出不後悔的選擇
    • 爭取小孩監護權,律師教你怎麼做
    • 法院的孩子怎麼了?
  • 標籤雲
    白田秀彰 田馥甄 法律人物 勞退 確認之訴 離婚 外送員 商標設計 國民年金,修法 台南 金曲31 痛痛女孩 通姦罪 工安事故 民調 律小編 專欄 勞健保 公司 勞保 作業員 官司 發票 文化史 概括繼承 app 單親媽媽 婚約 蘇炳坤 過失 國家賠償 商標侵權 安全 社工 華研 民法 脫產 所得稅 僱傭 補救 不起訴 國產署 法人 計程車 最高檢察署
  • 分類
    • News
    • 一起讀判決
    • 北美智權報
    • 合作媒體
    • 媒體報導
    • 客座轉載
    • 沙龍
    • 法律小常識
    • 活動
    • 焦點
    • 社會話題
    • 觀點
    • 駐站律師
  • Latest Posts
    • 誰可以做離婚協議書的證人 ?
      2021-07-05
    • 離婚後若我沒拿到監護權,那我對小孩有什麼權利呢?
      2021-07-02
    • 離婚或許是挫折,但要勇於做出不後悔的選擇
      2021-07-02
  • Facebook
  • 法律圈LawChain
  • LAWCHAIN BUSINESS

© 2019 LawChain News. All registered.

Top

    Type above and press Enter to search. Press Esc to canc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