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條路,只有百哩的距離,卻要用一公升的淚水,走了幾年也到不了盡頭的路。

有位媽媽坐在我旁邊,撕心裂肺地咳,她用掉一大包的衛生紙包住每次咳出的穢物,她邊咳邊說:「賴律師,沒關係的,不要勉強孩子,這樣就好,等諮商師評估孩子準備好了,再見面就好了。」

我緊緊抿著嘴,抑制眼眶的酸澀感,內心怒吼著法律不是這樣的。沒有人可以利用 小孩就迴避法律的規定,親子會面交往權是我國法律明定,也是兒童權利公約的規定。 但她搖搖頭「別勉強孩子……」,我尊重了她的選擇,但二年後她在母親節前夕去世,去世前留下一篇篇對孩子的思念。
連陌生人都可以和她的孩子自在的相見,而這個媽媽卻是直到臨終前都看不到孩 子,走了七、八年也到不了盡頭的路。

有個爸爸無奈地對我說:「賴律師,算了,孩子長大自然就會明白……」我試圖遊說:「請別放棄,父母離婚,很多孩子已經有被遺棄感,或許你爭取探視,能讓孩子明白你從沒有遺棄他……」,他說:「可是每次我去看小孩,前妻一家人都是大陣仗的錄影,每探視一次,孩子就目睹這些衝突。」他說得沒錯,目睹衝突只是加深孩子的傷痕,於是他放棄探視小孩,至今已十幾年了。法院雖判決了,卻還是看不到孩子,法律不是這樣的,但又如何?

這二則故事,不是距離讓親子走不在一起,而是關係的連結徹底斷裂,宛如孩子失蹤般地讓人失落與思念。
身為第三者的你如何看這二個故事? 不捨? 還是困惑為何有這種事發生? 或是對法律解決不了問題而感到忿忿不平?

但你若曾身為「當事人」,也就是曾經歷離婚、親權爭議的父母,你是否會興起一絲「理直氣壯」,「別把看不到孩子的父母說得這麼悲情,誰知道他們做了什麼,否則孩子怎麼不見父母?」「那些阻撓或離間親子關係的父母實在很可恨,他們應該被剝奪親權,法律無能……」。兩種對立的聲音都相當堅定,至少比夾在中間的孩子還清晰地知道如何表達立場。

相同的故事,不同的位置,有著迥異的敘事。然而身為第一線的社工團隊在擔任親職協調員提供會面交往的合作父母服務時,他們有更多想表達的視角與觀點,彙整所服務的個案,試圖找到更適當的方式,接住每個身處困境的當事人,理解離婚父母不願見到對方,卻因為孩子必須「藕斷絲連」的苦楚,以歌頌他們願意走向合作父母的英雄之舉,披荊斬棘般的開拓出一條親子相見的路,讓親子不要在彼此的人生中錯過。

看完整本書,我是感動的。這是首部把咫尺天涯的親子之路,書寫地如此寫實,誠摯地在不完美的故事中尋找專業視角。我想,在這群親職協調員的協助下,終能改變走了幾年也到不了盡頭的百哩距離。
總有一天,想見就能相見。

關於作者 賴芳玉 執業律師

本文出處 合作父母與親子會面:一群本土社工的看見 [ 專文推薦 ]
/ 現代婦女基金會社工團隊著作
了解更多 >> 高衝突家庭協助計畫推廣活動

Author

法律圈LawChain竭力以資訊科技傳遞法律知識,提升法律服務的品質與效率,推動律師服務的普及化。
法律圈網站:法律圈LawChain
商務法律圈網站:商務法律圈 LawChain Business

Writ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