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即時新聞)報導指出,勞動部為保障外送員的工作安全,已邀集11家食物外送業者,包括foodpanda、UberEATS、foodomo、Deliveroo等開會討論,業者初步同意颱風天外送員可不出勤,預計10月會再進行「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訂定的後續作業。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8月30日發布新聞稿表示,29日已邀集11家食物外送業者召開「研商食物外送員作業安全保護事宜會議」,後續將彙整訂定「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確保食物外送員的勞動安全。

勞動部表示,食物外送作業除易發生被撞、碰撞等交通事故外,於戶外高氣溫環境下作業,亦可能引起熱疾病危害,職安署特別呼籲業者對食物外送作業,應提供符合規定的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設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或管理人員從事安全衛生管理,對食物外送員施以從事工作與預防災害事故所必要的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以增進安全意識,並訂定適合實際外送需要的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供外送員遵行。

職安署職業安全組長李文進表示,11家食物外送業者中,有8家是屬於僱傭關係、3家表示公司與外送員是承攬關係;僱傭關係可直接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範,在承攬部分,因業者還是有要求外送員制服等監督行為,因此認定還是從屬關係,可依職安法第51條來要求業者確保員工職業安全。

稱其為承攬關係的3家業者分別為foodpanda、UberEATS、Lalamove(啦啦快送),另外8家則是foodomo、Deliveroo(戶戶送)、yo-woo(有無快送)、台灣麥當勞、Pizza Hut(必勝客)、肯德基、拿坡里披薩‧炸雞、達美樂披薩等。

李文進強調,目前11家業者在會中已初步同意,如果地方政府因天然災害宣布停止上班期間(如颱風天),可停止從事外送作業;若違反相關法規導致員工受到職業災害,可罰新台幣3到30萬元。

李文進說,由於各家業者內部規範不一,因此給業者2周的時間整理、提出目前做法交予勞動部,最快10月初能進行後續作業。

筆者觀點:

外送員如果是基於僱傭關係,因為雇主有指揮監督的從屬關係,所以即使在颱風天,往往還是得從事外送服務,相對的風險也大幅提昇;但像是Uber eat業者與外送員兩者間存在的是承攬契約,也就是外送員自己是老闆,可以自主決定颱風天要不要上班,如此一來勞動部要求業者在颱風天需保障外送員的安全,很有可能使得平台業者在颱風天取消外送服務,而影響外送員的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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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務正業的法律人,夢想是成為賽車手或是漁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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