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臺大法律學院教授李茂生為《不會切蛋糕的犯罪少年》撰寫之書籍推薦序。
數年前,某矯正學校遭逢一個特殊案例:一位特殊教育少年,屢次犯罪而被少年法庭裁定感化教育,並收容至矯正學校,他無法適應封閉式環境,易怒,且與他人衝突不斷。有天在中央臺,挑釁其他班級同學而遭到圍毆的群體暴動事件發生後,監察委員留意到矯正學校沒有特殊教育資源。
在多方努力下,企業家捐贈特殊教育專用教室、地方政府提供巡迴的特殊教育師資,數個月後,該生終於擁有與他人溝通的正常反應。這是特殊教育進入矯正學校的第一步,在此之前,我們只提供了一般教育與補習教育的資源而已。
矯正學校裡的特教生
這種特教生,雖然不是唯一,但整體而言數量應該不多。那麼對於其他的矯正學校少年,我們是否提供普通的教育資源即可?
此事件發生之前,該矯正學校曾出現集體用餐的餐廳集團互毆事件,法務部的反應是下令禁止在餐廳集團用餐,改成分別於舍房用餐的方式,企圖防止類似事件的發生。但是學生們在其他場合的集團鬥毆事件仍然層出不窮,當局除了懲戒相關人員外,僅能採取精神講話與局部隔離的策略,企圖阻止這種會讓教育現場崩壞的氛圍。
法務部與矯正學校的這種態度,暗暗指出這些桀驁不馴的孩子,除了以物理力隔離外,別無他法予以矯治,而精神訓話、生活教導,也只是盡個人事而已。在成人的眼中,對於已經給予機會但卻無法確實掌握這個機會的孩子,僅能放棄,讓他離校;等待成人,司法自然會將之關到監獄中,繼續其悲慘的人生之途。
不是不喜歡讀書,而是「不會」讀書
1997年成立兩所矯正學校時,依法規定,教育部應該負起指導教育的職責,卻從未參與也並未提供任何教育資源。多年後因緣際會,教育部被迫開始參與矯正學校裡的教育事務,並且展開一連串矯正學校學生的學力檢測。結果發現收容於矯正學校裡的犯罪少年,其學歷與學力根本不相互吻合。也就是說這些犯罪少年縱然有一定的學歷,但事實上根本沒有在學校中習得任何相符的學力。
事後,國教署所採行的策略則是設計一套評鑑標準,利用定期的訪視加強學校的一般教育功能。換句話說,國教署認為不會寫字?多練習寫字即可;不會算術?多做練習題即可。但是這會有用嗎?這項調查已經表明一個事實,這些司法少年學力不足;而本書則是傳遞另一個訊息,亦即少年們並不是不喜歡讀書,而是不會讀書。
視覺障礙與聽覺障礙導致認知能力介於臨界點的少年們,無法獲得應有的臨摹、想像的能力,進而失去社交能力。無法理解他人反應的社會意義且產生誤解後,某些少年舉動觸犯《刑法》,而進入少年院(矯正學校)。這些並不屬於特教生的少年們,通常從小二就會展現徵兆,但是一般教育體系只認為這些少年頑劣、不喜歡讀書而已。
對於這些少年,只是一味地訓誡要其反省改善是沒有用的。從一開始,他們就無法理解包含成人在內的人們話語或行動的意義。要改善他們的狀況,必須走一條與以往不同的路線。
逼迫反省,只會讓少年邁向地獄
2015年,去世的立命館大學教授岡本茂樹寫過幾本極具啟發性的書,例如《教出殺人犯》(原文應該是:我是想養出好孩子,怎料卻成了犯罪人)與《逼孩子反省會讓他成為罪犯》,氏主張不應強求孩子反省,而該教導他學習信賴與仰賴他人,逼迫反省只會讓孩子邁向地獄。
岡本教授逝世後,本書作者進入立命館大學任教,某種意義下,作者認為必須承繼岡本教授的遺志,繼續探討如何讓孩子健全成長的議題。作者承繼了什麼,繼續發展了怎樣的論述,其實在本書中已經表明得非常清楚。不要逼孩子反省,是因為孩子根本沒有基本的智能去理解人際關係,也沒有能力去反省。重點應該置於如何讓孩子增強認知能力,而不是在基本功都沒練過的情形下,要求其反省、改過。
本書的最後一章,作者簡潔地整理出每天早自習花五分鐘訓練,即可增強少年認知能力的方法。少年有了正常的認知能力,我們才可能繼續援助其健全成長。看似簡單,其實必須經過長期的觀察、研究後,才能得到確證。
不是不會切,而是不會均等地切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五組曾經建議成立「少年矯正教育研究中心」,然而無法得到大會的認可,足證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大會某層面上的短視。作者的這本書於去年(2019年)7月出版,瞬間火紅。或許書名取為《不會切蛋糕的犯罪少年》有點誇大其詞,少年們不是不會切,而是不會均等地切蛋糕;再者論述跳來跳去,讀者必須花一點時間進行後續的整理與理解。
但是正如本書於最終所建議:「讓罪犯轉變為納稅人」,才是真正的司法投資。投資一點資源,發展正確的矯正教育內容與技能,真的有這麼難嗎?或許這件事情在臺灣真的很困難。基於不理解,進而採取排除或翦除策略的另一個對象就是思覺失調症。早期發病後,縱然用藥,也會因為無病識感而停藥,復發後情況更加嚴重,在幻聽幻覺下犯下大錯。
最近的思覺失調症患者殺害鐵路警察案,重點不在於《刑法》第19條的精神鑑定與對於責任能力的法官認定,嘉義地院的判決已經表達得非常清楚(雖然民眾不會去看),更不在於是否要將監護處分改成長期或不定期(例如反世界潮流的司法精神病院的建設)。
重點應該在於,犯案前後我們社會對這類的病患提供了多少的資源,強制用藥與長期拘禁只是整體社會不欲理解患者,僅想將其排除於社會外的道具而已。可惜的是,臺灣社會現今只會質疑精神鑑定;如果質疑不成,則利用保安處分長期監禁病患而已。
小結
比起其他國家,臺灣相對而言已經較為安全,但不管是街頭聚眾鬥毆、性侵或是殺人,每一件都造成非常大的個人與社會損失。不要和我說等到你也被害時再來說嘴,在不願意投入資源健全整體的知能狀況與精神健康狀態的臺灣,我當然也會怕,也想求安全。
問題是讓我害怕的,不僅是這些因知能不足或精神疾病而侵犯他人的人們,更讓我疑懼的是不欲解決問題的臺灣政府與民眾,這種現況讓我排斥所有異於我的人,讓我的人性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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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宮口幸治
出版社:遠流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