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生活中最容易遇到的刑事糾紛就是車禍事件,通常小車禍的話(沒有人死亡或昏迷等較嚴重的傷勢),只要有受傷就有可能會成立過失傷害,遇到車禍應該要怎麼處理和面對呢?基本常識一定要先報警,千萬不要因為有行政處罰而不報警,這樣除了過失傷害罪還很有可能會有肇事逃逸的疑慮(如果能證明當時有留在現場就比較不會有問題),得不償失,以下分別介紹程序及照是雙方不同的立場為大家解說。
因為原物料大漲的關係,導致我成本大增,如果按照原本契約規定出貨,可能會賠很多錢。想請問律師,雖然仍然在契約有效期間,我可不可以解除契約?或者有什麼補救方法?
高雄黃小姐因為自己合法註冊的商標近日被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下稱智財局)撤銷,憤而開直播哭訴,因爲提出商標異議申請人不是普通人,而是知名足球金童貝克漢的老婆—維多利亞貝克漢。黃小姐在直播中氣憤表示,遭撤銷註冊的商標是自己三年前就已經合法註冊的,智財局卻因為對方是知名人士而要把自己的商標撤銷讓給英國人,質疑智財局是選擇幫名人而不是幫台灣人。
現代生活中,簽約可以說是創業者或行銷人,家常便飯的事情。舉凡到銀行開戶、銷售產品或服務給客戶,在在都需要簽訂契約。常可以約定在契約內容中的套路有哪些呢?我們精心幫您準備了六個套路,讓我們一起看下去。
契約條款的內容,必須要是清楚明瞭的。很多人說,法律人喜歡玩文字遊戲。但是一份沒人看得懂的契約,並不是好契約。真正的好契約,應該是雙方的權利義務都清楚、明瞭。彼此可以藉由這份好契約,繼續合作。
知名樂團蘇打綠(Sodagreen)在民國106年休團3年後,原本預計在今年(109年)復出,卻因為主唱吳青峰與音樂製作人林暐哲拆夥,爆發一連串智慧財產權糾紛,其中著作權爭議進入法院訴訟後,民事部分雖於今年4月經智慧財產法院一審判決吳青峰勝訴,但因林暐哲上訴而仍在二審審理中
在執業律師的過程當中,常常被問到一個問題:契約要怎麼簽,才會有效呢?答案:除非違反法律的強制或禁止規定,否則契約簽名後,就會有效了。而且契約簽名之後,要反悔會很困難,所以碰到要簽名的時候,請務必小心。
借錢給別人,千萬要記得留下憑據,特別是交付現金時,不論是一張簡單的收據或是簽收證明,文書格式不拘(但內容務必要寫清楚啊~),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否則縱使有設定抵押權,別人堅決否認收到錢的時候,老天爺也很難幫助你/妳!
日前知名脫口秀主持人博恩與其所屬製作團隊…
詐騙事件在臺灣層出不窮,詐騙集團的聲名遠…